北京朗凯维商贸有限公司

日期:2020-06-15 09:26 来源: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 京交路(通超非)罚【2020】字59号

处罚事由: 2019年02月27日04时50分在任港路徐尹路口南处,当事人所有的车号为京AEH711的2轴车,经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检测,其车货总重为20.2吨,根据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第三条等超限车辆认定标准,该车限重为18吨,总重超限2.2吨。

处罚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七十六条第(五)项

处罚结果: 罚款1000元。

处罚决定日期: 2020-06-12

处罚机构: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